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北京林业大学“北林学者”新绿发展启航支持计划—北京林业大学新进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实施办法(修订)》(北林人发〔2021〕47号)文件要求,请各学院认真落实2025年新进青年教师配备导师工作。通过导师制培养,帮助新进青年教师尽快熟悉工作岗位技能要求,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提高教学、科研基本素质,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同时为了更好地总结新进教师导师培养工作的开展情况,凝练经验,完善做法,根据工作安排,同时开展2024年新进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5年新进青年教师配备导师
(一)培养对象
2025年新入职及2024年未参加导师制培养的专任教师岗位青年教师。
(二)培养方式
1.由学院确定新进青年教师的导师和培养计划,青年教师在导师指导下完成随班听课、课后辅导、作业批改、课程试讲、开展实验、参与科学研究等实践环节,并开展新进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研究工作。
2.根据我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岗位职责的相关文件和各单位制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岗位职责相关规定,学院应选派教授或副教授承担新进青年教师培养和指导工作,有条件的单位也可聘请校外知名专家担任学术导师。
3.新进青年教师培养期为一年,培养期内各单位按培养方案严格管理,培养期结束后,将由培养单位组织考核。
4.结合《北京林业大学青年教师助教工作制度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统筹开展导师制培养及助教工作制。
(三)培养要求
请各单位协助和指导新进青年教师完成导师选任、配备工作;于11月27日(周四)前报送以下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
1.《北京林业大学新进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计划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
2.《北京林业大学2025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情况(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
人事处为青年教师准备《北京林业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培养记录本》,由各单位统一领取发放。
二、2024年新进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考核
(一)考核范围
2024年及往年参加导师制培养且未参加考核的青年教师。
(二)考核方式
1.新进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考核工作由各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2.青年教师填写《北京林业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情况考核表》(附件4),提交《北京林业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培养记录本》,各学院依照《北京林业大学新进青年教师导师培养制实施办法》(附件1)相关要求组织考核工作。
(三)考核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加强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的过程监控和管理,并认真做好考核工作;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类,学院自行确定具体考核方式和办法,优秀比例控制在20%以内,并依据考核实际情况写实性填写考核评价;
3.学院根据考核情况填写《北京林业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情况考核汇总表》,报人事处备案;
4.学院依据青年教师考核结果,在单位业绩绩效、单位自筹经费范畴内统筹为导师发放指导费。导师指导费与助教制度课程主讲教师核算的额外工作量经费按照就高原则发放。
5.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工作考核是加强青年教师培养的重要环节,各单位要公平、公正、客观的做好此项工作。
(四)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于12月4日(周四)前报送本单位考核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详细报送材料如下:
1.纸质材料:《考核表》《考核汇总表》《记录本》;
2.电子版材料:《考核表》《考核汇总表》。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敏、江滢
电 话:010-62336135
地 址:综合楼321
电子邮箱:rcb@bjfu.edu.cn
附件:
1.《北京林业大学新进青年教师导师培养制实施办法》
2.《北京林业大学新进教师导师培养计划表》
3.《北京林业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情况(汇总表)》
4.《北京林业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情况考核表》
5.《北京林业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情况考核汇总表》
北京林业大学人事处
2025年11月20日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