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人事聘用制度改革,规范聘期岗位管理,根据《北京林业大学关于第三轮聘期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的实施办法》(北林人发〔2017〕34号)等文件规定,现将学校第二轮聘期考核及第三轮聘期岗位聘用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聘用工作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事处,成员由人事处、组织部、教务处、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促进中心、科技处、研究生院、发展规划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纪委监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第二轮聘期考核、第三轮聘期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
(二)各单位成立聘用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本单位第二轮聘期考核、第三轮聘期岗位聘用工作。其中,辅导员及非教师各系列聘用牵头单位还需成立本系列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二、第二轮聘期考核工作
(一)考核人员与时间范围
1.人员范围
参加第二轮聘期岗位聘用的教职工均须参加聘期考核。
2.时间范围
工作任务和业绩成果计算起止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其中,2012年1月1日之后来校人员起算时间以聘用合同起始时间为准。
(二)考核依据
1.各学院(部):以与学校签订的聘期任务书为依据进行考核。
2.特设2级、A1级岗位:以第二轮聘期规定的聘期目标任务等要求为依据进行考核。
A2级及以下教师岗位:由各单位具体制定考核办法。
3.非教师岗位:以聘期内年度考核结果为依据进行考核。
(三)考核方式及时间安排
1.各学院(部)考核
9月4日-9月8日,学校聘用工作委员会组织召开学院(部)总结报告会,由各学院(部)负责人汇报第二轮聘期任务完成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明确今后发展方向。结合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统计数据,会议审议确定学院(部)聘期考核结果。
2.特设2级、A1级岗位考核
9月9日-9月15日,学校聘用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根据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统计数据和代表性业绩成果的水平,审议确定考核结果。
3.其他岗位考核
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自主安排时间开展第二轮聘期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和第三轮聘期岗位聘用材料一并报送。
三、第三轮聘期岗位聘用工作
(一)岗位聘期及业绩时限
1.第三轮聘期期限为四年,从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除有特别说明的,本次聘用条件中关于个人荣誉称号和业绩成果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二)各类岗位聘用条件依据
1.教师岗位执行《北京林业大学关于第三轮聘期教师岗位职责与聘用条件的规定》(北林人发〔2017〕37号)及各教学科研单位教师岗位聘用方案。
2.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执行《北京林业大学关于第三轮聘期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聘用条件的规定》(北林人发〔2017〕41号)。
3.管理岗位执行《北京林业大学关于第三轮聘期管理岗位职责与聘用条件的规定》(北林人发〔2017〕42号)。
4.辅导员岗位申请管理岗位执行《北京林业大学关于第三轮聘期管理岗位职责与聘用条件的规定》(北林人发〔2017〕42号),申请专业技术岗位执行《北京林业大学关于第三轮聘期辅导员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聘用条件的规定》(北林人发〔2017〕39号)。
5.工勤技能岗位执行《北京林业大学关于第三轮聘期工勤技能岗位职责与聘用条件的规定》(北林人发〔2017〕43号)。
(三)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7月18日-9月3日,各单位成立岗位聘用工作机构,传达文件,制定工作方案。
岗位聘用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1.教师特聘岗位、青年学者特聘岗位聘用
按照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评审和聘用的程序组织开展聘岗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9月4日-9月12日,个人向所在单位申请,单位确定特聘岗位和青年学者特聘岗位推荐人选,并在学校规定的最低要求基础上与申请人商定具体聘期目标任务。9月12日,各单位需将《北京林业大学第三轮聘期教师特聘岗位、青年学者特聘岗位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材料送交人事处。
9月13日-9月15日,人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各单位推荐人选条件资格。
9月16日后,召开评审会,听取申请人员述职,审议通过特聘岗位和青年学者特聘岗位名单,公示后报学校审批。
注1:同时申请特聘岗位、青年学者特聘岗位人员,如特聘岗位评审未通过,可继续参加青年学者特聘岗位评审。
注2:教学科研单位向学校报送特聘岗位和青年学者特聘岗位推荐人选时,特聘岗位推荐人选须已具有稳定的学术团队,或单位和推荐人选共同承诺在聘岗后规定时间内组建学术团队。
2.教师A级及以下岗位聘用
各教学科研单位可按照公布岗位、个人申报、专家评议和聘用工作小组研究确定、签订聘用合同的程序,自行安排时间组织开展聘用工作。
各教学科研单位请于9月12日前将聘用工作小组成员及时间安排报人事处备案;10月20日前完成本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并填写《北京林业大学第二轮聘期考核及第三轮岗位聘用结果备案表》(附件9)送交人事处审核备案。
A级、B级岗位聘用结果需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2天。
3.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
(1)学校组织A级岗位聘用。
9月4日-9月12日,请各系列A级岗位申请人将《北京林业大学第三轮聘期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申请表》(附件4)及相关材料送交人事处。
学校将组织晋级申请A1、A2级岗位人员专家评审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结果将公示不少于2天。
(2)各系列牵头单位分别组织B级及以下岗位聘用。
10月9日-10月10日,请申请人所在单位将《北京林业大学第三轮聘期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申请表》(附件4)及相关材料统一送交各系列牵头单位。
其中,涉及B级岗位晋级申请的,由牵头单位负责组织专家评议,并将结果公示不少于2天,报学校审批。C级和D级岗位晋级,由牵头单位根据聘用条件直接认定。
请各牵头单位于10月20日前完成聘用工作,并填写《北京林业大学第二轮聘期考核及第三轮岗位聘用结果备案表》(附件9)送交人事处审核备案。
4.辅导员岗位聘用
10月9日-10月10日,请申请人所在单位将《北京林业大学第三轮聘期辅导员岗位申请表》(附件3)及相关材料统一送交牵头单位。
其中,涉及专业技术系列B级岗位晋级申请的,由牵头单位负责组织专家评议,并将结果公示不少于2天,报学校审批。C级和D级岗位晋级,由牵头单位根据聘用条件直接认定。
请牵头单位于10月20日前完成聘用工作,并填写《北京林业大学第二轮聘期考核及第三轮岗位聘用结果备案表》(附件9)送交人事处备案、审批。
5.管理岗位聘用(不含辅导员)
10月9日-10月10日,请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后将《北京林业大学第三轮岗位聘期管理岗位申请表》(附件5)统一送交牵头单位。
请牵头单位于10月20日前完成审核确认工作,并填写《北京林业大学第二轮聘期考核及第三轮岗位聘用结果备案表》(附件9)送交人事处审核备案。
B级及以上岗位晋级聘用结果公示不少于2天,报学校审批。
6.工勤技能岗位聘用
10月9日-10月10日,请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后将《北京林业大学第三轮聘期工勤技能岗位申请表》(附件6)统一送交牵头单位。
申请晋级聘用高级技师、技师岗位工作与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结合开展,具体程序另行通知。
(四)签订岗位聘用合同与聘期任务书
聘用工作完成后,学校与各单位签订《单位聘期任务书》;与教师系列特聘岗位、青年学者特聘岗位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各单位统一将本单位所有参加聘岗人员的《岗位聘用合同》和《北京林业大学第二轮聘期考核及第三轮岗位聘用结果备案表》(附件9)送交人事处。各教学科研单位同时将《北京林业大学第三轮聘期教师A级及以下岗位申请表》(附件2)送交人事处。
凡出现未聘岗人员的,单位须同时报送未聘岗人员的说明材料(需单位签字盖章,每人一份单独说明,用于存档)。
四、教师系列二级教授与管理职员副高一级职务评审工作
根据国家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相关规定,第三轮聘期学校仍延续教师系列可申评二级教授与管理正处级可申评专业技术副高一级职务的政策。
教师系列新申请教授二级和管理正处级新申请副高一级职务的人员,请分别填写《北京林业大学二级教授申请表》(附件7)和《北京林业大学管理职员副高一级职务申请表》(附件8),于9月12日提交人事处。学校统一组织评审,评审工作及聘用条件另行通知。
五、相关说明
1.教学科研单位第三轮聘期聘用工作方案应包括:
(1)第二轮聘期教职工考核办法
(2)第三轮聘期教师系列岗位职责
(3)第三轮聘期教师系列岗位聘用条件
(4)第三轮聘期校内绩效津贴分配办法
请于各教学科研单位于9月29日前将本单位方案报人事处备案。
2.申请材料填写。本次岗位聘用使用的相关表格和岗位聘用合同可从人事处网站下载。各单位和申请人员填写电子版并打印、签字。
3.非教师岗位个人申请材料经本单位填写聘岗意见后按以下时间报送至牵头单位,具体报送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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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岗位系列 |
牵头单位 |
报送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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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教师专技岗位 |
实验(技术) |
教务处 |
10月9日-10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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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 |
基建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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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资料及档案 |
图书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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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新闻)编辑 |
期刊编辑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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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审计 |
计划财务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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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技术 |
校医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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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 |
林大附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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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研究 (限高教研究室专职研究人员) |
高教研究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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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 |
学生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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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岗位 |
组织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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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勤技能岗位 |
人事处 | ||
(注:非教师专技各系列申请A级岗位人员请于9月12日将申请材料直接送交人事处。)
4.凡对各级聘用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反映,联系电话:62338218。
5.本通知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北京林业大学第三轮聘期教师特聘岗位、青年学者特聘岗位申请表》
2.《北京林业大学第三轮聘期教师A级及以下岗位申请表》
3.《北京林业大学第三轮聘期辅导员岗位申请表》
4.《北京林业大学第三轮聘期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申请表》
5.《北京林业大学第三轮聘期管理岗位申请表》
6.《北京林业大学第三轮聘期工勤技能岗位申请表》
7.《北京林业大学二级教授申请表》
8.《北京林业大学管理职员副高一级职务申请表》
9.《北京林业大学第二轮聘期考核及第三轮岗位聘用结果备案表》
北京林业大学
2017年7月17日
(联系人:吴超;联系电话:62338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