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关于举办2007年现代教育技术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11-22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高校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工作的通知》(教高司[2000]79号)、全国高等学校教育技术协作委员会《关于开展高校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工作的几点意见》(教技协[2001]1号)、《北京林业大学教育技术培训暂行规定》的文件精神,学校将于12月份开展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 在职专任教师。

2. 拟申请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非信息、计算机、自动化及相关专业毕业或从事非信息、计算机、自动化及相关专业教学研究的在职教工,申请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取得一级证书资格;申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取得二级证书资格。信息、计算机、自动化及相关专业毕业或从事信息、计算机、自动化及相关专业教学研究的在职教工,申请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取得二级证书资格;申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取得三级证书资格。

对于参加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合格的人员,成绩合格者在有效期内视同有效。

二、培训等级及学分要求

教育技术培训分为三个等级,即一级(初级)、二级(中级)、三级(高级)。培训将采用“学分制”,各级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每个级别分别有两门必修课,教师可以直接参加考核,考核合格可获得学分。每个培训等级的学分要求均为:总学分≥10,必修课≥5。

今年我校将同时开展一级、二级、三级的培训及考核。

三、证书发放及有效期

修满学分的学员将获得由全国高等学校教育技术协作委员会颁发的“教育技术等级证书”,证书的有效期为五年。

四、培训费用

1. 校内收费标准如下:

一、二、三级培训考级 100元

直接考级  20元

2. 校外收费标准如下:

一、二、三级培训考级 200元

直接考级  80元;

证书费  10元

五、报名事项

1. 报名时间:2007年11月26日-30日

2. 报名要求:校内以院(部)、处为单位,校外以院校为单位,于11月30日下午5:00以前统一将《北京林业大学现代教育技术培训报名表》及培训费交到人事处(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3. 联系人(电话): 张向辉  62338181

培训及考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附件: 北京林业大学现代教育技术培训报名表

  

                                      北京林业大学人事处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