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1

各单位:

根据2021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1〕3号)和《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现启动2021年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评审推荐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专任教师,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须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本科生公共基础课或本科生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4.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5.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二、推荐名额

1.宝钢教育基金会分配我校推荐名额:优秀教师奖候选人2名。

2.各单位最多推荐1名候选人,往届获奖者不再重复推荐。如推荐的候选人不符合基本条件,则取消资格,各单位不再另行推荐。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选拔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1.严格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推荐条件和推荐标准,按照推荐条件,切实将长期坚持教学一线、立德树人和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师德高尚、学术造诣高的教师推荐出来,确保人选质量,务必做好推荐人选材料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规范程序。各单位要增强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推荐工作严肃、公开、公平、公正。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推荐人选的政治标准和师德表现,对于政治审核和师德把关不合格的人选不得作为推荐人选。

四、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6月24日(周四)下午下班前,将本单位推荐候选人的《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申请人情况汇总表》《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推荐表》纸质版(签字盖章)报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rcb@bjfu.edu.cn


    附件:

1.《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申请人情况汇总表》

2.《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推荐表》

 

联 系 人:江滢、高颖

电    话: 62336135、62338853

邮    箱:rcb@bjfu.edu.cn

地    址:综合楼321

北京林业大学人事处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