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受教学资助项目资助教师:
我校自2007年启动北京林业大学优秀中青年教师教学资助项目以来,经过个人申请、学院推荐、组织专家评审,共有2批次人员入选资助项目。
为更好的促进中青年教师投入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同时加强项目的落实和资金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现将获批人员先期经费(资助总经费额度的1/2)划拨学院教学副院长管理;待项目结题,项目主持人列出经费使用详细报告,项目成果经专家评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划拨剩余经费(资助总经费额度的1/2)。从即日起,各位受教学资助项目资助教师从即日起可到本学院教学副院长处签字报销项目经费。
请各位教师严格按照教务处《关于印发<北京林业大学教学研究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2008年修订)的通知>》(北林教办发【2008】13号)文件要求,确保项目经费合理使用。项目主持人必须有明确、详细的经费使用计划,并接受所在学院和人事处对项目经费支出的管理和监督;如不能按计划完成任务书规定的内容或无故拖延计划实施的,学院或人事处有权停止其使用经费和扣拨后期经费,直至追回使用经费。
2007年优秀中青年教师教学资助项目获批人员课题起止日期2008年7月-2010年7月;2008年优秀中青年教师教学资助项目获批人员课题起止日期2009年1月-2010年12月。项目执行期满,学校人事处将对项目组织考核。
联系人:张鑫 电话:62338323
人事处
2009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