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林校发〔2017〕31号
北京林业大学
关于开展校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我校第七届学术委员会任期已届满,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换届遴选工作,成立第八届校学术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遵循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及《北京林业大学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换届遴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
校学术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学术机构和学术管理体系核心,是发扬学术民主和践行教授治学的重要平台。学术委员会委员按照自下而上的民主推荐、公开公正的遴选方式产生候选人。委员构成应确保具有广泛的学科代表性和公平性。
二、委员任期及组成
新一届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任期为四年。委员一般由各学院(部)不同学科、专业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
三、推荐候选人条件
1.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表现;
2.遵守法律法规,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3.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4.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5.原则上退休前应能完成一届委员任期;
6.推荐名额超过1人的学院,建议适当考虑推荐1名45岁以下青年教师。
四、遴选程序
1.学校提名
学校党委常委会根据工作需要提名部分委员候选人。
2.单位推荐
各教学科研单位按照委员任职条件,遵循公开、公平原则,经自下而上民主推荐的方式产生并确定推荐候选人。(各单位候选推荐名额另行通知)
请各单位于10月20日前将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报送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综合楼321)。
3.学校审批
学校审议各单位推荐委员候选人,批准正式委员名单,并提名主任委员人选。
4.委员会成立并产生主任委员
学校召开第八届学术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根据提名,全体委员投票选举产生主任委员;主任委员提名副主任委员人选,全体委员投票选举产生副主任委员;同时投票通过顾问、特邀委员等人选。
特此通知。
附件: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北京林业大学
2017年9月29日
(联系人:吴超;联系电话:01062338323)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