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7年中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六个子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9-20
关于开展2007年中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六个子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北林人发〔2007〕55号
 
 
各单位:
 
为了贯彻我校2006年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人才强校战略,根据《中共北京林业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北林党发〔2006〕15号)、《北京林业大学中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北林党发〔2006〕18号)文件和《关于印发中青年教师培养相关六个子项目具体实施办法的通知》(北林人发〔2007〕34号)文件精神,现将中青年教师培养有关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本次中青年教师培养相关六个子项目申报工作按照《关于印发中青年教师培养相关六个子项目具体实施办法的通知》(北林人发〔2007〕34号)文件的有关程序和要求申报。
二、选拔工作说明
(一)《北京林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每单位推荐1-2名2007年正在进行访问或2007年完成访问学习的人员,填写《北京林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申请表》,并另外申报2008年培养计划,每单位推荐1-2名人选,2008年按申报计划审批。
(二)《北京林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在职学位提升和课程进修项目》,每单位推荐2名在读人员、2007年入学或2007年完成课程进修人员,填写《北京林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在职学位提升和课程进修项目申请表》,并同时申报2008年培养计划,每单位具体推荐1-2名人选,2008年按申报计划审批。
(三)《北京林业大学中青年教师学术交流资助计划》,各单位根据2007年中青年教师参加高水平国际会议的情况,推荐2名候选人,填写《北京林业大学中青年教师学术交流资助计划申请表》。
(四)《北京林业大学优秀中青年教师教学资助计划》,每单位推荐1名候选人,填写《北京林业大学优秀中青年教师教学资助项目申请表》。
(五)《北京林业大学新进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每单位推荐2名候选人,填写《北京林业大学新进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表》
(六)《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依据我校今年与留学基金委的协议内容,每个211重点建设学科可推荐2名候选人,非211重点建设学科的学院可推荐1名候选人,按照《关于2007年北京林业大学计划暨实施<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的内容申报。
三、各单位务必按照文件要求推荐人选,所有项目推荐人选超过1名的,需排序上报。
四、选拔办法
学校人事处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进行汇总审核,最后上报学校研究确定资助人选。
五、申报材料及时间
(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安排各单位务必于2007年9月21日前将名单汇总表和个人填写的申请表交人事处人事科,逾期不交视为放弃。
联系人:吴超  62338181 
(二)其他中青年教师培养的五个子项目请于2007年9月30日前将最终确定的申请人员名单及申报表交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张向辉  62338181   张鑫 62338323
(三)本通知附件可以从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涉及《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等文件可从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下载。
六、附则
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关于2007年北京林业大学计划暨实施〈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
2、《北京林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申请表》
3、《北京林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在职学位提升和课程进修项目申请表》
4、《北京林业大学中青年教师学术交流资助计划申请表》
5、《北京林业大学优秀中青年教师教学资助申请表》
6、《北京林业大学新进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表》
7、《北京林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计划申报汇总表》
8、《北京林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
 
 
北京林业大学人事处
二○○七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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