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京林业大学教育技术培训暂行规定》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3-06-13
各有关单位、院系: 为了更好的开展高等教育理论培训、现代教育技术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外语水平考试三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使各项工作明确化、规范化,现将《北京林业大学高等教育理论培训暂行规定》、《北京林业大学教育技术培训暂行规定》、《北京林业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外语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北京林业大学青年教师参加高等教育理论培训的规定》(1999年)、《关于举办现代教育技术培训的通知》(北林人发[2002]052号)、《北京林业大学关于举办职称外语考试的通知》(北林人发〔2002〕004号)三个文件同时废止。 这三个文件已分放到各部门的机要信箱中(西配楼一层),请及时领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