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国际清洁能源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第三期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2

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相关文件通知,现组织开展“国际清洁能源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第三期遴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选派规模

2019年计划在全国选派35-50人。

(二)选派类别与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

第一阶段在派出前安排为期2周的国内培训;

第二阶段以成班派出方式到瑞典集中学习3个月;

第三阶段分赴全球著名科研机构开展为期6-15个月后续研究(国内从事学术研究工作人员留学期限为12-15个月)

(三)选派对象

从事能源领域学术研究的教师。

(四)资助内容

第一阶段:为期2周国内培训的学费、食宿费;

第二阶段:留学规定资助期限内的学费、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第三阶段:留学规定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二、申请条件

(一)符合《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及《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申请要求:

1.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2.具有博士学位;

3.须已发表过SCI论文。

(三)在外留学期间使用英语(第三阶段留学亦可使用其他外语),申请人申报时需达到与《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相符的语言水平,本项目不安排语言培训。

三、工作流程

工作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审核、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1.个人申请:2019年3月15日前,按照《国际清洁能源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1)准备材料,并将所有材料提交学院。

2.学院推荐:2019年3月20日前,学院审核申请人资格和申报材料,结合学院学科发展及工作安排,综合考量申请人思想政治、综合素质、申请条件、出国留学可行性及必要性等方面,确定拟推荐人员,出具学院推荐意见,学院党委对推荐人员进行师德师风和政治表现说明。学院将申请人所有材料提交人事处(综合楼321)。

    3.学校审核:2019年3月22日前,学校将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网上报名人员名单。

4.网上报名:2019年3月25日-29日,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提交相应申请材料。

5.基金委评审:2019年4月-6月,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

6.录取派出:2019年4月-6月,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结果,2019年6月-7月须于北京参加为期2周国内培训。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四、相关链接

关于启动“国际清洁能源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第三期遴选工作的通知

https://www.csc.edu.cn/chuguo/s/1512

联系人:江滢、王庭秦

电  话:010-62336135

地  点:综合楼321

人事处

2019年3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