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6-13
各学院(部):
2007年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评审工作已开始启动。根据《2007年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07]1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本科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4、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5、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二、各院推荐名额及时间要求
请各学院于76日前将本院推荐的候选人报人事处,每院限推荐一人,往届获奖者不再重复推荐。
         人:吴
     话:62338181 

 

OO七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