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教委关于2010年秋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安排及要求,现将今年秋季我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教师资格的认定只受理专任教师的申请,其他人员的申请不予受理。
1、学历条件:具备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2、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身体条件:按照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2)普通话水平: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免于测试。
(3)高校教师上岗要求:所有申请人员须参加高师培训中心组织的高等学校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4)教育教学能力: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除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的人员,以及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外,其他申请人均应按照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接受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各院系专家评议组要对本院的申请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提出审查意见,并由专家评议组组长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一栏签名。
二、申请人员个人网上填报申请表
1、请各单位根据认定条件严格把关,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符合条件申请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网网址:http://www.bjtcc.org.cn .网上系统开通时间:
2、网上报名流程:访问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网首页→点击进入“考试报名”→点击“开始报名”→点击“委托授权高校申请高校教师资格报名” →在学校选择中找到北京林业大学,点击后面的“进入报名”→根据要求填写报名信息。
3、申请人员网上填报完毕后用B5纸自行正反面或双面复印(一式两份,将思想品德鉴定表与申请表一起用胶水粘贴整齐)。本人签字。
4、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两份)须经本单位按要求填写好,最后统一加盖人事处公章。
5、要求申请人员认真的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内容准确真实。在报名过程中或报名结束后,人事处将对申请人员进行审核。
三、认定受理时间及上报材料
请各单位于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5)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6)个人近期免冠小二寸证件照一张。
▲复印件一律用A4纸复印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按时报送材料。
联系人 : 张向辉
联系电话: 62338181
北京林业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