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2015年度杰出青年人才培育计划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18

各学院:

为加强我校高层次拔尖人才队伍建设,培养若干学术基础扎实、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学科学术带头人,造就一批与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等国家级重大人才计划相衔接的杰出青年人才,学校决定启动北京林业大学2015年度杰出青年人才培育计划项目,该计划纳入人事处人才培养计划。为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工作,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品行端正,具有严谨的学风和良好的科学道德、学术思想活跃,工作表现优秀;通过本计划资助,能够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社会科学研究方面有望做出国内外同行承认的突出的创新性成绩,或对本学科领域或相关学科领域的发展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2.申请者应在19741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我校全职教学科研人员。

3.通过本计划项目的支持,有望在近年内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等国家级重大人才计划支持的人员。

4.资格条件

1)自然科学类:近5年以通讯作者(近三年新来校人员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本学科SCI一区或二区TOP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篇(含)以上;或论文累计影响因子超过25,且代表作影响因子超过8.0

人文社会科学类:近5年以通讯作者(近三年新来校人员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本学科SSCIS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篇(含)以上。

2)独立主持完成2项以上国家级研究课题;或有独立主持的在研国家级研究课题2(其中必须含一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二、资助额度与管理

1.资助经费:对入选者学校资助科研经费,最长连续资助4年:自然科学类入选者25万元/年;人文社会科学类入选者10万元/年;

2.管理办法:计划启动后,按照人事处发布的《北京林业大学“杰出青年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进行管理。

三、申报程序

1.学院推荐

本次申报的组织推荐工作由各学院自行组织,请各学院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严格把关,推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并组织申请人填写《北京林业大学杰出青年人才培育计划申请书》。

2.学校评审

学校依据 各学院推荐的人选,通过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确定最终的候选人。

3.候选人公示

候选人评选结果揭晓后,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组织相应候选人签订本计划任务书(任务书另行发布)。

四、申报受理时间安排

1.20141218-1226日,学院推荐阶段(申报材料26日下午15:00前报送科技处)。

2.20141226-1230日,学校评审阶段,评审结束后公示。

五.材料提交

1.《北京林业大学杰出青年人才培育计划申请表》必须使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七份左侧双钉装订成册(必要的附件材料一同装订)。

2.申请表严格按照汉语规范书写格式填写;申请表中的研究起始年限一律填写201511日-20181231日。

3.关于论文被收录及引用情况等需提供权威机构的检索证明或论文(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4.请各院科研秘书于受理日期截止前,将学院推荐公函(学院院长签字盖章)、加盖学院公章的申请书和《北京林业大学杰出青年人才培育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统一交科技处(行政楼320),同时提交电子版的申请书(命名格式“学院名+申报人姓名”)和汇总表发至联系人邮箱。

注:本次申报不受理个人提交的申请。

 

联系人:科技处-吴涛  7053    E-mail123wutao_2008@163.com

      人事处-徐吉东  6135   E-mailxujidong@bjfu.edu.cn

 

附件:1.北京林业大学杰出青年人才培育计划项目申请书

    2.北京林业大学杰出青年人才培育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

 

                                                     科 技 处

人 事 处

                                           2014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