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十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1-12

各学院: 为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激励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新的贡献,中组部、人事部、中国科协决定开展第十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根据教人司[2007]8号《关于推荐第十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作出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作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推荐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选人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将立足国内,长期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工作得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优先推荐近3年国家三大奖二等奖以上主要获奖人; (二)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各院推荐名额及时间要求 我校推荐名额为一名。请各学院于 1月15日前将本院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及简介材料报人事科,每院限推荐一人,往届获奖者不再重复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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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事 处 二○○七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