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10年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博士后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2-01
各单位:
根据《关于遴选2010年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博士后项目留学人员的函》(留金秘欧[2009]6126号)文件,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与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以下简称FFCSA)达成的协议,共同资助双方优秀青年学者到对方研究机构或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以推动中法两国相关实验室之间的合作,促进中法教育、科技的合作与交流。FFCSA与中科院、国内高校及科研院所联系紧密,并定期组织科学研讨会及其他学术活动。FFCSA每年设立吉尔卡恩奖,以奖励取得优异科研成绩的项目参与人员。
2010年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该项目留学人员赴法研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选派规模与资助方式
2010年,该项目将提供至多28个奖学金名额, 留学期限为18-24个月。
留学人员在外生活费为每月 2300欧元 ,由国家留学基金及法中科学与应用基金会共同负担;留学人员的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及国内法语培训费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在法国境内所需的交通费及医疗保险将由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负担。
二、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国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申请人应为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工作人员。该项目不接受应届博士毕业生申请;
3、年龄在35岁以下(1974年12月28日后出生),且申请时距获得博士学位的时间不超过6年;
4、具有较高英语/法语水平,能够熟练使用英语/法语进行科研。
三、遴选工作要求
1、本项目专业领域主要有医学、药学、材料、光学、力学、电子学、信息系统、化学等(2010年课题信息请登录国家留学网首页“申请指南”栏目查询项目简章www.csc.deu.cn)。
3、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向学院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填报信息,并于2009年12月15日前将完整的申请材料由学院统一报送学校人事处。同时,请各申请人通过电子邮件附件方式将材料以压缩格式发至以下邮箱:renshichu@bjfu.edu.cn。
4、各单位应确保被推荐的人选未同时申请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录取后不得放弃录取资格。
四、需提交的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1、单位正式推荐公函;
2、《出国留学申请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
3、已获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4、英语能力证明(任何能证明本人英语水平或应用能力的有效材料);
5、向法方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包括外方申请表、专家推荐信、研修计划等。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无需装订。所有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概不退还,请自留备份。
五、奖学金评审程序录取程序:
2010年1月,FFCSA与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将会在华面试初审通过人员。2010年3月,通过面试人员将参加在北京语言大学进行的500学时(约4个月)脱产法语培训。
六、按照国家公派留学改革的有关规定,被录取人员出国前须与留学基金委办理签约、公证、交存保证金、交纳国际交流服务费及其他有关手续。被录取人员留学结束后须严格遵照《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按期回国服务。
七、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学校人事处或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联系:
学校人事处 联系人:张 鑫 62338323 行政楼321室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欧亚非事务部
联系人:朱志龙 电话:010-6609 3931 传真:010-6609 3929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A3座13层,邮编:100044
Email:zlzh@csc.edu.cn
人事处
二OO九年十二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