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博管会“关于清理超期在站博士后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16
根据全国博管会关于清理超期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通知要求,依据《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国人部发[2006]年149号),为规范博士后日常管理工作,现对我校2008年12月31日以前进站至今未办理出站手续的博士后人员进行清理。
一、对于2008年12月31日前进站的博士后人员
1、请认真填写超期情况说明,于2012年4月20日中午12:00前,将《北京林业大学超期在站博士后人员情况说明》(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对于满足学校出站要求并计划近期出站的博士后人员,请于2012年6月1日前办理完各项出站手续;
3、对于未按期反馈情况或办理出站手续的博士后人员,学校将上报全国博管会对超期人员作清退处理。
二、其他
对在站时间超过2年(2009年1月1日-2010年3月),且符合规定可延期出站的博士后人员,请填写《北京林业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延期出站申请表》,于2012年4月20日中午12:00前,将延期原因、拟延期时间等情况书面报送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已提交延期申请者不用再次填报)
请各博士后人员按期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并及时办理出站手续。
 
联 系 人:徐海昊
联系电话:010-62338181   传真:010-62336135
    箱:xhaihao@bjfu.edu.cn
    址:北京林业大学人事处(行政楼321办公室)
                                北京林业大学人事处
                                二○一二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