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北京林业大学新进青年教师导师培养制实施办法(试行)》(北林人发〔2011〕36号)文件要求,请各学院认真落实2021年新进青年教师配备导师工作。通过导师制培养,帮助新进青年教师尽快熟悉工作岗位技能要求,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提高教学、科研基本素质,服务学校整体发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
2021年新入职及2020年未参加导师制培养的专任教师岗位青年教师。
二、培养方式
1.由学院确定新进青年教师的导师和培养计划,青年教师在导师指导下完成随班听课、课后辅导、作业批改、课程试讲、开展实验、参与科学研究等实践环节,并开展新进教师科研启动基金研究工作。
2.根据我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岗位职责的相关文件和各单位制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岗位职责相关规定,学院应选派教授或副教授承担新进青年教师培养和指导工作,有条件的单位也可聘请校外知名专家担任学术导师。
3.新进青年教师培养期为一学年,培养期内各单位按培养方案严格管理,培养期结束后,将由培养单位组织考核。
三、培养要求
请各单位协助和指导新进青年教师完成导师选任、配备工作;于10月12日(周二)前,将以下材料由单位签字盖章后报送人事处,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
1.《北京林业大学新进青年教师导师培养制计划表》(电子版+纸质版一式1份);
2.《北京林业大学2021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情况(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一式1份)。
人事处为青年教师准备《北京林业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培养记录本》,由各单位统一领取发放。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滢
电 话:010-62336135
地 址:综合楼321办公室
电子邮箱:rcb@bjfu.edu.cn
附件:
1.《北京林业大学新进教师导师培养计划表》
2. 《北京林业大学2021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情况(汇总表)》
北京林业大学人事处
2021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