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来校新教工试用期考核定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15
各单位:
鉴于2011年来校报到的部分新教工试用期将满,经研究,现将试用期考核和确定岗位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人员范围
2011年7月后来校报到试用期将满的各类岗位新教工。
二、考核和确定岗位程序
以上人员试用期考核与确定岗位工作结合进行:
1、新教工对自己入校以来的各方面工作进行总结,填写《北京林业大学教职工试用期考核表》。用人单位根据试用期内本人表现确定考核结果。
2、若试用期考核合格,则按岗位类别填写北京林业大学岗位聘用申请表,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及学院聘用条件申请聘用至相应岗位等级,聘期按学校统一规定执行。
其中专业技术岗位新教工,来校前未受聘过副高职的博士后人员最高可申聘中级一级岗位,来校前无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人员最高可申聘中级二级岗位,硕士人员最高可申聘初级一级岗位;管理岗位人员可申聘管理九级岗位。
3、若用人单位确定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将终止聘用,根据学校人事代理制度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有关新教工,按时交表,并于2012年1月8日前将本单位人员试用期考核表及岗位申请表统一交人事处职工管理科。
相关表格均从人事处网页下载。
北京林业大学人事处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主题词:试用期 考核 岗位 通知
北京林业大学人事处 2011年12月15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