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校在2017年继续开展优秀人才的推荐工作,现将具体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的要求,做好本单位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一)青年骨干个人项目、青年拔尖个人项目
申报人须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且全职在校工作,年龄不超过35周岁(计算到2016年12月31日,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青年骨干个人项目
(1)申报人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工作经历。技能人才不受学历限制,但须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
(2)申报人须具有较好专业基础和较强发展潜力。
(3)未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各类项目资助,且未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4)对申报内容涉及城乡合作、央地合作和京津冀合作的项目给予适当倾斜。
(5)拟申报项目已启动一年以上或执行时间过半的个人不得申请。
(6)已获得资助且未结题的个人不得申报新项目。
2、青年拔尖个人项目(包括自然科学类、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
(1)申报人须取得博士学位,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突出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艺术创作和创业实践人才可适当放宽学位限制。
(2)中央在京单位申报人员所申报项目应与北京市重点发展行业或科技发展重点领域密切相关,或其专业成果可在京津冀地区转化应用。
(3)拟申报项目已启动一年以上或执行时间过半的个人不得申请。
(4)已获得资助且未结题的个人不得申报新项目。
(二)青年拔尖团队项目
1、团队研究选题着眼于解决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2、团队具有较好的基础,成员稳定、结构合理,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平均年龄不超过35岁。
3、团队带头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计算到2016年12月31日,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至少1名核心成员应符合青年拔尖个人项目条件。带头人需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与合作创新精神,有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或重点课题的经历。
4、已获得资助且未结题的团队不得申报新项目。
二、项目申报方式:
符合“青年骨干个人项目、青年拔尖个人项目和青年拔尖团队项目”申报条件的教师和团队负责人,可通过登陆“北京市人才评选申报系统(sbpt.bjrcgz.gov.cn)”填报信息参加评选(申报系统使用方法参见《北京市人才评选申报系统使用手册》,在申报系统首页下载),并由所在单位、归口推荐单位、市委组织部逐级进行审核。
申报系统需要候选人实名注册,注册过程中“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请在弹窗中选择“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林业大学”。在填写申报系统内容前,请先认真研读“北京市优秀人才评选申报系统用户手册”。
三、推荐名额和程序:
根据市委组织部和相关归口推荐单位要求,我校青年骨干个人项目不设推荐名额限制,青年拔尖个人项目限报1名自然科学类候选人和1名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候选人,青年拔尖团队项目限推荐1支候选团队。
各学院青年骨干个人项目不设推荐名额限制,青年拔尖个人项目和青年拔尖团队项目分别限报1人(队)。
各学院组织本单位教师申报项目,做好审核汇总,并将评审材料报学校人事处。学校根据北京市委组织部和相关归口推荐单位的评审要求和推荐名额限制,组织专家审议,择优推荐资助项目和人选,并上报市委组织部。
四、材料报送时间和要求:
(一)项目申报材料:
1、单位推荐报告(一式一份)。须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内容包括对本单位申报人选的推荐意见。
2、《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青年骨干个人(拔尖个人/团队)项目申请表》(一式一份),通过“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申报系统”填写,递交审核后,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并提交。
(二)项目申报时间要求:
1、申请人网上填报时间:2017年6月23日;
2、网上系统内容修改时间:2017年6月24日-6月25日
3、各单位提交申请人材料截止时间:2017年6月26日,下午5:00前。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庭秦
电 话:010-62338181
附件:
1、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的通知》
2、《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实施办法》
北京林业大学人事处
2017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