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美两国政府达成的教育交流协定,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不超过40名研究学者参加“中美富布赖特研究学者项目”(Visiting Research Scholars Program,VRS),于2016-2017学年度赴美研修,项目经费由中美双方共同负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被推荐人选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并在学习、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2、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优秀教学/科研人员,并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3、 应在过去四年内没有在美留学的经历。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至少工作五年以上方可申请。
4、暂不受理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人员的申请。
5、身心健康。
6、申请时年龄原则上在35-50岁之间(1965年8月1日及以后、1980年8月1日及以前出生),具有副教授(含副教授)以上高级专业职务,具有博士学位或十年以上教学经验,且应来校工作满三年,有较强的独立研究能力和较高的英语水平,赴美后能独立从事研究工作。
7、申请人需有与美国问题研究相关的教学经验和专业背景。优先考虑能明确表明其研究课题,确有到美国进行研究的必要及非常愿意通过参加本项目增进中美两国人民相互理解的申请人。
8、选派学科应为美国问题研究相关领域,具体学科领域请参阅附件一。
9、我校择优推荐候选人名额不超过 5 名。
二、网上报名、申请要求与截止时间
1、请申请人从即日起分别登录
http://apply.embark.com/student/fulbright/scholars/
及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15年7月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2、凡未按要求准备,并未在两个网站上进行报名或逾期提交的申请材料将不予受理。有关准备申请材料的要求详见附件。
三、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评审日程安排
1、2015年8-9月:通讯评审;
2、2015年9月下旬:电话面试
3、2015年10月下旬:面试;
4、2016年7月:被录取人员由美方落实接收院校后在北京进行行前集训。
四、申请人如被录取,应能够离开国内单位10个月。被录取人员在美期间以国内单位事务为由提出离美将不予批准(发生紧急情况除外)。被录取人员在美期间享受10个月奖学金,留美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根据国家公派留学的有关规定,被录取人员出国前须与国
家留学基金委办理签约、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学习结束后须严格遵守《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按期回国服务。本项目不受理留学人员的J-1签证豁免申请。
六、申报材料提交
1、申请人请于2015年7月1日前将从
http://apply.embark.com/student/fulbright/scholars/网站上打印并按要求装订的申请表及材料(二套)提交所在学院;
2、请各学院做好申报人的资格审查和推荐工作,于2015年7月3日前将学院推荐意见一份(纸质版,说明人选推荐选拔情况,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以及申报人申请材料报送学校人事处。
七、联系方式
学校人事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吉东 张巍
联系电话:010-62336135
留学基金委美大事务部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峥 王国鹏
联系电话:010-66093951/010-66093947
传 真:010-66093945
电子邮件: zyang@csc.edu.cn/gpwang@csc.edu.cn
地 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 A3楼13层
邮 编:1000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