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关于2005年接收毕业生来校报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06-29
北京林业大学关于2005年接收毕业生来校报到的通知 为了方便即将来校报到的毕业生,高效地完成接收毕业生的工作,今年我校在新接收毕业生报到时将继续采取联合办公的方式,实行“一站式”服务。现将今年报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 2005年7月4日上午8:30-12:00 二、报到地点: 主楼与东西配楼的连廊平台 三、毕业生报到时携带材料: 1、报到证。 2、非本校毕业生携带户口迁移材料。请务必检查户口迁移证主要项目不得有遗漏,身份证号码必须填写,迁往地址只能是:北京林业大学或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毕业院校为非北京地区的毕业生户口迁移证除底部加盖迁出派出所公章外,必须加盖骑缝迁出派出所公章。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暂时无法出具学位证必须由毕业院校相关部门出具证明材料,说明原因。 4、已交押金的毕业生携带交押金收据。 5、十张1寸黑白或彩色照片(背面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用人单位)。此外,报到时需另交保卫处有底片身份证光面黑白大头照2张,照片背面请不要写字,照片用纸袋包好,还需告知保卫处身高、血型,并请自备上户费3元交保卫处。 6、若为中共党员请携带组织关系介绍信 7、本科学历毕业生需携带CET-4或CET-6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请各位新教工提前携带身份证到工商银行中关村支行东升分理处暂安处储蓄所(具体地点:林大西南方向王庄路西郊宾馆北侧)开工资帐户,报到时带身份证A4复印件2份和工资帐户的银行存折到劳资科登记存折帐号。 四、已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女毕业生如有随迁子女的,请在报到时交人事科以下材料: 1. 结婚证复印件; 2. 随迁子女户口复印件(含户口本首页,复印时需清晰显示所在派出所及户口登记住址); 3. 独生子女证复印件; 4. 出生证复印件。 已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男毕业生如子女年龄在5-6周岁之间,也可办理随迁,所交材料同上。以上随迁材料所有复印件均要求用A4纸复印,装入写本人名字的信封。 北京林业大学人事处 二OO五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