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北京地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北京林业大学“北林学者”新绿发展启航支持计划》《北京林业大学“新教师发展领航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现将2026年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规定的认定范围,教师资格认定只受理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的申请,其他人员的申请不予受理。
其中硕士及以下学历人员需具备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和北京市高等学校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二、认定条件
(一)身份及年龄条件
中国公民身份,本校在职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
具备研究生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四)普通话条件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高等学校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免于普通话测试。
(五)岗前培训条件
专任教师须参加学校新进专任教师发展培训且达到合格标准;硕士学历人员须参加北京市高师培训中心组织的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持外省市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不能申请北京高校教师资格。
(六)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符合教师资格身体条件标准。
(七)教育教学能力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硕士学历人员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需按照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标准接受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三、网上报名
1.请各单位根据认定条件严格把关,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进行网上报名,坚决杜绝教师未持证上岗情况。根据上级部门通知,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20日10:00至4月27日16:00。
2025年入职且尚未参加学校新进专任教师发展培训人员,参加2026年教师培训的同时,可同步申请本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
2.申请人需登录“北京市政务服务网”(http://banshi.beijing.gov.cn),搜索“教师资格认定”关键词,选择“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点击“网上办理—网上报名”进行报名(流程详见附件1),报名信息须确保填写真实准确,人事处将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
3.硕士及以下学历的专任教师及辅导员岗位申请人需提交《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综合评价表》(附件2),所在单位对其教育教学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并填写审查意见。
四、时间安排及上报材料
1.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完成网上报名后,于4月28日(周二)下午17:00前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个人近期彩色一寸白底证件照1张,背面书写标注学校五位数字代码21013、姓名(与网上报名照片为同一底版);
(2)申请人网上报名系统中学位学历证书、普通话证书核验不通过的需提供证书原件现场核验;
(3)硕士及以下学历的专任教师及辅导员提交《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综合评价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2.5月6日前,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将对硕士及以下学历的专任教师及辅导员岗位申请人进行教育教学能力评议,评议时间另行通知。
联 系 人:田敏、江滢
联系电话:62336135
地 址:综合楼321
邮 箱:rcb@bjfu.edu.cn
附件:
1.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上报名指南
2.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综合评价表
北京林业大学人事处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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